1.校地合作办
负责制订学院与地方政府、企业、校与校之间合作和产学结合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,制订校企合作规章制度,统一协调和管理学院校企合作、产教融合合工作,推进学院校企合作,产教融合办学体制与机制建设与创新。加强与地方和企业的联系和交流,不断拓展合作区域和领域,广泛开展校地、校企合作,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。负责起草校地、校企合作协议,协调合作协议的签订。负责校地、校企合作协议具体项目的落地落实工作,做好落地项目的备案、跟踪、督查、协调、评估、考察工作。与校内外各单位及专家加强联系,建立校地合作资源库,组织力量开展各类合作,并负责校地合作专家的组织、协调和服务工作。负责收集和发布校地合作需求信息。负责校地、校企合作项目的考察、洽谈及相关接待服务工作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.项目管理科
负责统筹做好学校发展改革和校地合作项目编制、储备、申报工作。统筹做好校企项目合作策划工作。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,建立产教融合、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,探索产业链、创新链、教育链、人才链有效衔接机制,构建高等教育与产业集群联动发展机制。负责组织提炼产教融合成果并向教育教学推广。负责制定本部门学期、年度的工作计划、总结及部门预算。统筹做好产业学院建设工作。深化拓展与行业企业的战略合作,创新校地、校企合作模式和对接落实机制,促进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3.发展规划科
负责统筹调研学校发展战略规划、综合改革、决策咨询等工作。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,研究、起草、论证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阶段性建设规划,做好学校发展改革重大专项工作的调研论证和决策咨询等。提出学校综合改革、发展战略规划建议,协调和监督各项规划的落实。分析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重大问题,跟踪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现状、发展规律和趋势,为学校提供决策咨询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